莫佐克托县政府正式施行《2026年第4号县长条例——空间利用中激励与反激励措施实施办法》。该条例由县长穆罕默德·阿尔巴拉签署、县秘书长特古·古纳尔科于2026年4月14日颁布,自颁布之日起生效,登载于《2026年莫佐克托县地方公报》第4号。该条例是《2012年第9号地方条例——莫佐克托县2012至2032年空间规划》第89条的实施细则。
条例将空间管控工具分为两个方面。激励措施以表彰形式授予参与实现空间规划的个人及法人,具体可为奖状、实物、奖金,或由县政府提供公开宣传与推广等其他形式。反激励措施则分为两类:征收补偿金,以及限制基础设施供给。
对建筑物业主影响最直接的是补偿金。条例规定两类适用地块:超出建筑密度(KDB)、建筑退线(GSB)、河道退线(GSS)和/或容积率(KLB)的区域、地块或宗地;以及绿地率(KDH)尚未达标的地块。通俗地说:建筑占地过大、过于逼近道路、过于靠近河道、层数过多,或预留绿地过少。
补偿金按附件所列公式计算。超出KDB、GSB、GSS或KLB的情形适用 K = P × NJOP × Ik,其中P为违规面积(平方米),NJOP为当年度土地应税销售价值,Ik为补偿指数。绿地率不足则适用类似公式,变量T代表绿地缺口面积。若同一建筑同时违反两类规定,两项计算结果相加。
补偿指数按区域类型划分:工业用途区域0.5;城镇居住区、交通区域、旅游区域各为0.4;乡村居住区0.3。 附件中的示例更为直观。城镇居住区内一块100平方米的土地,基准建筑密度为60%,底层建筑面积上限应为60平方米。若实际底层建筑面积达70平方米,即超出10平方米。按每平方米土地应税销售价值1,147,000印尼盾、指数0.4计算,应缴补偿金为4,588,000印尼盾。若该地块同时未达到10%的最低绿地率,还须追加同等金额,合计9,176,000印尼盾。 经营者尤须留意缴纳方式。针对KDB、GSB、GSS、KLB和/或住宅区绿地率违规的补偿金须逐年缴纳,直至完成整改为止,最长期限以适用性证书(SLF)有效期为准。若证书有效期届满仍未整改,业主将面临行政处罚。反之,一旦空间利用符合规划要求,反激励措施即予撤销。对于低收入群体,反激励仅征收一次,整改期限由县长决定书另行规定。
在办理流程方面,申请须提交县长并抄送空间规划主管部门,附身份证、纳税人识别号、法人设立公证书、土地权属证明、土地与建筑税完税凭证、建筑图纸,以及此前取得的许可文件。经资格评估与县长决定后,将出具补偿金缴款核定书,业主须通过电子支付码以非现金方式直接缴入地方公库账户。经核验的缴款凭证正是后续许可办理的必备条件——对业主而言,缴清补偿金是取得建筑许可(PBG)或适用性证书(SLF)的入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