持有 PBG 和 SLF 的义务并非突然出台的新规。其法律框架是分层次的,首先以 2002 年第 28 号关于建筑的法律作为主要基础,随后通过 2020 年第 11 号《就业创造法》进行了更新。
实施细则在 2021 年第 16 号政府条例中得到了更详细的阐述,该条例用建筑审批许可证(PBG)取代了原有的建筑许可证(IMB)制度,同时规定了通过 SIMBG 系统整合颁发建筑合格证书(SLF)的机制。
针对 SLF 的具体规定则由 2018 年第 27/PRT/M 号公共工程和住房部部长条例予以明确,该条例随后被 2020 年第 3 号部长条例修订——这两项法规是有关签发程序、建筑分类和 SLF 有效期的核心参考。
对于建筑业主而言,了解这些法律依据不仅是为了符合行政合规要求,更是因为 SIMBG 流程中的每一个步骤——从文件验证到与 TPA/TPT 咨询——都直接参照了这些法规中设定的技术标准。